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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辽宁鞍山的網友發視频爆料,一位身穿名牌、手戴名表的男人走進一家超市,向業務员才密斯借50元。男人载歌载舞地暗示,他的包丢了,要借50元回家,来日诰日就還。而且還為此發毒誓,称若是来日诰日不還,本身的家人、孩子就會遭受意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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才密斯暗示,那時感受很惧怕,怕给了錢他還不走,因而就接洽了邻人。邻人赶到後,她就拿了一百元借给男人,男人拿了錢後這才仓促拜别。料想當中的是,男人次日并無還錢,才密斯也感觉應當不會還了,由于“如果想回家,不至于借錢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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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這個成果後,我既感受料想當中,又有两點迷惑,一點是,男人的妻子孩子還好吗?另外一點是,男人到底有無妻子孩子?網友也暗示:“话说得越等闲、越毒辣,越不會還錢。”“能用本身家人發毒誓的人,你能等待他有多好的道德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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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在只要不傻的人都晓得,這类人的這类“借錢”方法绝對是讹诈举動。略微想一下就晓得了,一個成年人,百家樂賺錢,即使手機錢包都丢了也不至于向目生人借錢。法子有不少,再不濟,也能够找個美意人讓家人朋侪转账给對方,再讓對方给錢,即使路人不信赖,也能够找民警帮手的嘛!总之手腕太差劲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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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外才密斯“借錢”的缘由其實不是由于信赖對方,而是担忧被對方危险,這個做法也许不當,但也多是無奈之举。究竟结果對付平凡人来讲,不惹贫苦才是最佳的事變。只是,在给了錢以後,也應當實時報警,讓警方处置才是。不然大師都由于惧怕被危险而给錢的话,不就是在放纵這类举動吗?大師怎样看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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